南京银行要求标普撤销评级一案引发业内高度关注。但据证券时报记者了解,国内企业与评级机构之间的合作模式多是委托型,即企业付费委托评级机构对自己评级。换言之,在特定的合同约定下,企业有权要求评级机构撤销评级。
近期,南京银行要求标准普尔撤销对其作出 的负面展望评级,此举让市场大感意外。这宗中国A股市场有史以来首例银行要求撤销评级的案例,受到诸多银行高管的关注,也带来不少疑问。
有三个问题较有代表性:一、是否只要评级对象(即债券发行人)对评级机构提出撤销要求,就一定可以撤销?二、若是评级想撤就撤,那么其他银行是否也会跟风?三、评级机构的公信力何在?
证券时报记者通过对业内人士的采访及资料整理,基本可以解答上述问题。
问题一主要取决于评级机构所采用的评级方式——委托型或主动型;即便采用同一种评级方式,不同评级机构对于撤销标准的认知仍存在较大差异。
无论国内外,目前企业与评级机构之间的合作方式大多采用委托型,即企业作为发债人,付费委托评级机构对自己进行评级。主动型的评级较少,大多数主权评级采用的是主动型评级方式。
主动型是指评级机构在自发自主、不直接获得收入的情况下,对市场关注度极高且可容易获取较为完整数据的机构进行评估,如标普对美国政府、Tesla、LinkedIn均采用主动型评估。目前国内涉及非主权类主动型评估的评级机构是中债资信,而它与其他几大中外资评级机构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付费主体,并非是发债人付费,而是由投资者付费。
据证券时报记者了解,采用主动型评级方式的评级结果是无法撤销的。但对于委托型的评级结果是否可撤销,不同评级机构表述不一。
标普相关人士表示,“评估方式给予了委托人要求撤销的权利,南京银行并非第一家要求撤销评级的中国企业,但我们会在撤销时发布新闻稿,表明自己对于评级结果的态度和立场。即便撤销,对于投资者起到的信用风险提示作用依旧存在。”
更有大型资评级机构称,“撤销”这个决定在行业内并不常见,因为在评级结果发布前,评级机构会告知委托机构,若它对结果存有异议,则可以提出复议并提交可证明评级结果有误的补充资料。若无法提供,通常结果有两种,一是,对市场发布评级结果;二是,终止评级。
对于问题二,不少业内人士表示,南京银行撤销评级事件的确令人费解,由于合同均是“一式一案一议”,不看到双方签订的合同,很难判定孰是孰非。但可以肯定的是,该事件很难引起其他银行的连锁反应,目前银行有较大的境内外发债需求,很需要评级机构给予的风险评价。
对于问题三,业内人士表示,在发行人付费模式下,评级机构往往处于相对弱势地位,此外,撤销的评级结果依旧存在提示性作用。因此,评级机构的作用是为投资者揭示信用风险,而非投资价值。
但不可否认的是,评级机构无论在评估体系、监管机制等方面仍有待进一步完善。据知情人士透露,国内四大评级机构之一的联合资信,下半年将面临被暂停评级资格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