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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银行成首家在新三板发行优先股 银行探索资本补充新路径

2016-07-13 12:46   浏览次数:
  近日,齐鲁银行优先股发行方案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齐鲁银行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万股优先股,募集资金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

  作为首家在新三板挂牌的银行系“新贵”,齐鲁银行成为A股上市银行外首家获批在境内发行优先股的商业银行,为中小银行开拓了 资本补充的新渠道,探索出一条中小银行差异化发展的新路径。

  齐鲁银行成首家在新三板发行优先股的银行

  证监会《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可以发行优先股,非上市公众公司可以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在新三板推出优先股发行政策之前,发行优先股是上市公司的专利。

  2015年9月22日,新三板发布了优先股发行政策指引及业务指南,新三板优先股制度正式落地,挂牌企业取得与上市公司同样的发行资质。作为首家在新三板挂牌的城商行,也是A股上市银行之外首家获批在境内发行优先股的商业银行,齐鲁银行通过发行优先股不仅能有效补充资本,优化资本结构,提升品牌价值和市场影响力,还为中小商业银行建立资本补充新渠道起到良好的示范效应,预计将进一步提升中小银行挂牌新三板的积极性。

  据齐鲁银行公布的相关信息,此次拟发行的优先股数量不超过2000万股(含2000万股),募集资金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含20亿元)。采取非公开发行,并且一次核准单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发行对象不超过二百人,且相同条款优先股的发行对象累计不得超过二百人。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采取询价方式,与主办券商(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对象。

  多家商业银行尝到发行优先股的“甜头”

  对于“什么样的公司适合发行优先股融资”的问题,全国股转公司曾表示,第一类就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可以发行优先股补充一级资本,满足资本充足率的监管要求。

  业内专家表示,优先股的特点决定了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是适合发行优先股进行融资的首选企业类型。一方面,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设定了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等三类资本充足率监管指标,发行优先股将补充银行的其他一级资本,提高银行的一级资本充足率,有助于商业银行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资本补充渠道,夯实资本基础;另一方面,因优先股不参与公司治理和决策,银行可在不改变股东结构的情况下获得长期资本支持,同时,合理利用优先股固定股息产生的财务杠杆作用,可以增厚普通股的每股收益水平。

  截至今年6月,在上市公司已完成发行的22次优先股融资中,上市银行占15次。除招商银行未发行优先股,中信银行、民生银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正在实施发行计划外,其余11家上市银行均已完成发行或首期发行,融资规模超过3000亿元。

  由于优先股股息以税后利润支付,派发顺序在普通股股东之前。商业银行偏爱优先股的另一个理由是自身具有较强的现金支付能力。从齐鲁银行2015年年报看,该行当年实现净利润11.96亿元,同比增长9.27%,未分配利润17.41亿,具有较强的现金支付能力,能够支撑其按时支付优先股股息。

  齐鲁银行二十载华丽转型

  刚刚过去的6月,正是齐鲁银行诞生20周岁的“生日”。1996年6月,齐鲁银行在原济南市16家城市信用社和1家城市信用社联社的基础上组建,是全国第六家、山东第一家设立的“老字号”城商行。二十年奋斗成长,二十载春华秋实,从30亿到1600亿,从单一地方法人到布局齐鲁大地,再到融入京津冀,齐鲁银行如今已成为具有影响力的地方银行。

  回首这二十年间,齐鲁银行业务体系从最初的公司、个人业务逐步细化到如今的公司、金融市场、投资银行、零售银行、电子银行、小微企业银行。从简单原始的粗放管理,到前中后台逐步分离,分工更加精细、协作更加紧密的流程化管理。

  齐鲁银行董事长王晓春表示,成立以来,齐鲁银行进行了多次的体制机制改革,从“合作银行-支行-办事处(分理处)”的三级管理,到“一级法人,二级管理”的扁平化管理,再到“总行-分行(管辖行)-支行”的三级管理;从引进外资成为中外合作的典范,到成功挂牌新三板成为中小银行接轨新兴资本市场的引领者;从更名商行、更名齐鲁到走出地方实现跨区经营,打响全国知名度;从艰难启航、快速发展到保稳定修内功,到转型促发展,到突破性发展,齐鲁银行化茧成蝶,奠定了深厚的发展根基。

  2015年年报显示,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齐鲁银行总资产1528.81亿元,营业收入42.32亿元,贷款总额697.79亿元,存款总额1234.47亿元,股东权益100.52亿元。

  二十年的奋斗积淀,目前齐鲁银行资产规模已是成立时的49倍,存款是成立时的46倍,贷款是成立时的41倍,股东权益是成立时的40倍,齐鲁银行大步迈入优秀城商行发展行列。

  银行系新三板“新贵”

  探索中小银行补充资本差异化路径

  2015年6月29日,齐鲁银行成功在新三板挂牌,成为全国首家在新三板挂牌的城商行。

  齐鲁银行率先登陆新三板,对于中小银行上市融资提供了新的路径。众所周知,自2007年南京银行、宁波银行、北京银行登陆A股成功上市以来,此后的9年间A股市场对城商行上市闸门紧闭,主板上市如此遥远,城商行纷纷选择绕道香港选择境外上市。2013年以来,多家城商行先后登陆香港H股市场,以缓解资本的压力。齐鲁银行在新三板挂牌,对于中小银行上市犹如在漫长的海航途中发现的“新大陆”。

  作为新三板中“第一个吃螃蟹”的银行系“新贵”,挂牌仅仅一年,齐鲁银行可谓尝到了诸多“甜头”。对于以资本实力为生命力的商业银行而言,在新三板挂牌后,资本补充渠道拓宽,资本募集手段更加丰富。新三板提供普通股、优先股、中小企业私募债等多重融资工具,实行储架发行制度(即一次注册或核准、多次发行),并且具有灵活高效的审批机制,能够有效满足银行快速、持续补充资本的需要。为此,齐鲁银行建立起持续稳健的资本补充渠道。

  作为新三板规模最大的挂牌公司,齐鲁银行有望获得股转公司在优先股及债券类融资工具等政策实施方面给予的优先尝试,这将进一步丰富齐鲁银行的资本募集手段。

  可以说,中小银行选择新三板挂牌,是一场“门当户对”的结合。新三板的市场定位与中小银行高度契合,齐鲁银行是第一家在新三板挂牌并与之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银行。目前,新三板挂牌企业已突破4000家,业务资源丰富。齐鲁银行正在积极发起设立非上市公众公司协会,启动实施新三板金融服务方案,通过积极对接优秀挂牌企业、广泛开展金融合作、创新服务模式和产品支持,大力推动发展新三板金融,助推业务转型升级。

  通过在新三板挂牌,齐鲁银行一并解决了发展沿革、股权权属等历史遗留问题,实现了股份流通,形成了市场估值,投资吸引力大大提升。齐鲁银行股份的公开转让也将进一步促进股东结构的分散化和多元化,有利于该行股权管理以及公司治理的不断优化。同时,挂牌后,股份转让、分红、质押、冻结等都通过中登公司托管办理,极大地减少了银行自身管理股权的工作压力与法律隐患,股权管理的规范性也进一步实现提升。

  6月24日,新三板正式发布了创新层公司名单,齐鲁银行赫然在列。一位对新三板市场长期跟踪的业内人士分析,随着新三板市场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新三板陆续实现了交易制度创新、优先股发行、分层制度实施等多项政策创新,预计未来还将推出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众多利好政策,这有利于挂牌银行把握机遇,充分利用新三板制度创新和政策红利,持续提升经营水平和金融服务能力,有效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

  无独有偶,6月24日,齐鲁银行2016年第一期二级资本债券20亿元顺利完成募集发行。本期债券中标利率4.30%,认购倍数2.55倍,票面利率处于同期类似评级债券较低水平。投标机构包含国有大行、A股和H股上市城商行、一线城市的农商行等多种类型同业机构,区域分布较广,进一步彰显了齐鲁银行在国内同业机构中良好的市场形象和品牌影响力。据悉,二级资本债募集及时到位,丰富和补充了齐鲁银行资本,为全行未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作为首家在新三板挂牌的城商行,齐鲁银行为中小银行开拓了资本补充的新渠道,探索出一条中小银行差异化发展的新路径。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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